1、首先准备好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身份证。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、检查单、B超单、发票等;
2、产后3个月内将材料交至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,填写《烟台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》,由单位盖章;
3、个人填写上述表格,到丈夫单位盖章并由双方签字后,交回女方单位;
4. 最后由单位上报生育保险部门,经最终审核通过后,先发放给公司,再由公司按月发放给职工。
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或克扣工资,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触劳动合同。如果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员工可以申请仲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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